长沙禁养哪些狗?
个人饲养犬只的,应当是无攻击性的中小体型犬种。禁止个人饲养危险犬类。
危险犬类按照公安机关公布的品种及其体高、体长标准确定,并实施动态调整、适时公布。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饲养列入危险犬类的,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六十日内自行处置或者送至犬类收容救助场所。
携带未列入危险犬类的中小体型犬进出本市行政区域的,应当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动物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经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的,不得携带进入本市行政区域。携带已列入危险犬类的犬只禁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机场、车站、港口等单位应当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查验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