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宠物市场如何处理?
根据《厦门市限制养犬规定》,在岛内居民居住区,每户限养一只以下、体重不超过5千克的小型观赏犬;对于违反养犬规定的个人,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拒不改正的,由执法部门代为处理;对从事经营活动使用违禁犬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厦门市限制养犬规定》,在岛内居民居住区,每户限养一只以下、体重不超过5千克的小型观赏犬;对于违反养犬规定的个人,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拒不改正的,由执法部门代为处理;对从事经营活动使用违禁犬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