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打虫药有什么反应?
蛔虫病是由蛔虫寄生于人体小肠所引起的疾病,蛔虫病有很多不同表现,由于蛔虫寄生位置不同会产生不同的临床表现,可能表现为消化吸收不良、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可见于任何年龄的人群,儿童更常见。蛔虫病在早期一般不具备特异性,检查方法可为大便常规检查,如果发现虫体或者虫卵可以确诊。当确诊为蛔虫病后要进行驱虫治疗,至今驱虫药分为四类,常用的有复方甘草酸苷制剂、哌嗪类驱虫药和硝呋酯驱虫药等。其中驱虫疗效最高者当属亚胺培喃,其有效成分四丙胺,对蛔虫、钩虫、绦虫、鞭虫等肠道寄生虫均有很高驱虫有效率,用于治疗姜片虫病,亦可用于治疗胃液返流引起的吸收不良综合征。
由于四丙胺对粪类圆线虫具有高度驱虫活性,而粪类圆线虫病在我国乃十分普遍,且患病人数甚多。因而近年来国内很多学者多倾向于将四丙胺作为治疗粪类圆线虫病的主要药物。
服用驱虫药,尤其是这类广谱驱虫药,最常见的副作用为肠道过敏性反应,表现为腹泻、腹痛和胃肠炎症状,症状严重时甚至可引起中毒性痢疾。四丙胺除引起上述不良反应外,还有服用后10~12小时排出虫体,有时排出2条以上虫体,极少数可排出4~5条虫体,虫体排尽后连续三次大便呈灰白色或淡黄色,均一柔软糊状,无黏液,为服用四丙胺的典型“粪诱排”现象。该药还偶有过敏、荨麻疹,或者药物热,乃至影响睡眠的轻度刺激作用。临床上经常遇到持续腹泻,甚至腹泻数月不愈,既无感染征象,又无明显病因者,即所谓“功能性的腹泻”。此种腹泻与精神因素、情绪变动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在临床上常被误认为功能性胃肠病,或肠易激综合征,这是四丙胺的另一应用特点,利用该药的上述特性,对于上述无感染征象和病因的腹泻,可考虑用四丙胺治疗。
临床应用该药时还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该药长期应用可有引起肝功能损伤的可能,如患者原有肝病或患其它肝肾疾病,应慎重使用,肝炎患病期不宜应用。
(2)如患者有磺胺过敏反应,对四丙胺不得注射。
(3)该药与阿司匹林、苯妥英、三硝酸甘油酯、消胆胺、降胆宁等药物有交互作用,可能影响吸收,使药效下降。
(4)用药前必须先做皮试。青霉素过敏及哮喘史者禁用。
(5)每次给药前应先服药1天,使虫体先聚集成团,利于排虫和杀灭虫体。
(6)服药后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泻(每日5~10余次)、腹痛和直肠刺激症等肠道不良反应。
(7)服药后4~8小时排出虫体,偶有2次以上虫体排出。
(8)该药对猪带绦虫尚无特效疗法。
(9)四丙胺与盐酸环丙沙星联合使用可增强对大肠杆菌和流感嗜血杆菌的体外抗菌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