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家养狗狗必须要办狗证么?
必须办理。 2018年7月6日,《重庆市养犬管理工作方案》正式出台。根据该《方案》,今后在重“犬”必管的前提下实施禁限措施,重点管理区内严禁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和登记制度。
从2018年7月6日起,在重庆市范围内养犬须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取得养犬登记证,并由饲养人携带有效证件及犬只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而办理证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有合法固定住所;从事餐饮、宾馆等经营活动或有相对稳定的收入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在本市行政区域购买房屋并长期居住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确需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犬只的。 凡在重点管理区擅自养犬又不依法办证、不系犬牌和犬链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处罚,即“遛狗不拴绳”将被罚款50元—100元;对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重庆市城市养犬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一条:养犬人应当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城市养犬管理费,首次为300-500元,以后每年度为100-300元。 第十二条:养犬人应当每年持《养犬登记证》和犬只到市、区、县(自治县、市)动物防疫机构或其授权的单位对犬只进行一次狂犬病等疾病的免疫接种。 第十三条:市公安机关可对《养犬管理规定》第五条所禁止的犬类,按以下标准确定:有攻击人的行为记录的犬类;高度在45厘米以上,体重在10公斤以上的藏獒;高度在50厘米以上,体重在25公斤以上的其它犬类。经确定的犬类,应当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个月内予以处置。
狗狗办证规定:
30日龄以内幼犬可不作登记,但须接受注射牌标记免疫。达到登记年龄的犬只,犬主应自接到免疫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犬只到犬类办领取《养犬登记申请表》及《犬类免疫证》,并携带犬只到授权的动物医院免疫注射、植入芯片,然后按属地管理原则,持《养犬登记申请表》、《犬类免疫证》、犬主身份证明、房产或房屋租赁证明等到犬类办申请养犬登记,经审核批准后5日内领《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一、养犬人必须办理养犬证、栓犬链等手续,所养犬要每年注射一次预防狂犬病疫苗。
二、不允许饲养危险犬、攻击犬类、外国大型犬类。养犬者不能携带犬进入商店、饭店、公园、学校及其它公共场所,携犬出户要挂链,犬主持证。
三、犬伤害到他人时,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应责任,携带所养犬到市狂犬病防治中心进行留验观察。
四、禁止在市中心区域、二环内区域和新城区各镇镇区饲养犬。市中心区域具体指西至长江,南至大南门长江大桥、渝南分流道,东至渝南大道、九龙坡区界、长生、迎龙、江北渠、渝鲁大道,北至江北区界、渝北区界、五童路、嘉陵江的闭合区域内。二环指内环高速公路。新城区各镇镇区指界石镇、南彭镇、石板镇、一品镇、南山镇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