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养狗要办狗证吗?
2015年6月份,南宁市正式对外发布了《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下称《养犬条例》),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养犬条例》中明确规定了,个人和单位养犬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个人在养犬五日内必须将犬报到登记;单位在养犬十五日内必须将犬报到登记... 违反规定的,将被处以警告、罚款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养犬条例》对犬只的免疫、登记等事项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设置了较为严格的处罚措施。 例如,对未经登记就饲养犬只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对不依法办理犬只注销登记的,由原发证机关收缴证照,吊销许可证并按相应程序办理注销手续,同时可处以罚款。
对违规携犬出户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采取必要警戒等措施,并处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流浪犬、犬咬伤他人等问题也制定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目前,公安机关正在组织力量对街面的流浪犬进行捕捉。同时,为了不让群众遭到突然袭击,民警们一边捕捉,一边对流浪犬进行救治。 今后,如果市民发现流浪犬,可以直接向园林环卫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