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可以在上海养狗吗?
不可以,上海市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
1、什么是烈性犬及大型犬标准? 目前,我国对烈性犬的界定主要是指“具有攻击性”的犬种,具体是:中华田园犬(土狗)、狼青犬、德国牧羊犬、杜宾犬、高加索犬、罗威纳犬、圣伯纳犬、阿富汗猎犬、比熊犬、贵宾犬(玩具型除外)、苏牧、哈士奇等43个品种;对大型犬的标准定义为体高超过50厘米,体重在30公斤以上的犬。
2、哪些动物属于禁养犬? 除了上述列入《犬只名录》的43个品种外,还有北京犬、苏格兰折耳猫、暹逻兔等近70种犬及其他宠物,属禁止养殖范围,必须强制淘汰或送养。
3、哪些犬种可以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 经过人工养育训练、不存在攻击性的犬,如金毛犬、拉布拉多犬、阿拉斯加雪橇犬、哈士奇、威尔士柯基犬以及日本秋田犬等近60种犬类,可以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但这些犬种也必须是列入《犬只名录》的品种。
4、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需要哪些手续? 单位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至所在地公安机关申办;经审核合格后,由申请人到市公安局指定的动物诊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合格病历后,再带齐所有材料至公安派出所办理审批手续。
5、如何管理已持证养犬? 已经领取了《养犬许可证》和犬牌,意味着狗狗正式拥有了一个“身份证”,饲养者要定期为犬注射疫苗,并随身携带“养犬登记证”等相关证件,以免被城管等执法部门检查时发现而受到处罚。另外,还要及时为狗狗办理年审,否则证过期则失效,同样会受到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