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可以养金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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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很负责人的告诉你,不可以。 金毛属于大型犬,而且是很活泼好动的品种,在还没有完全成熟前(一般成年的体型要3年后才能定型),对小孩和其他小动物的伤害几率非常大。 成都市现在规定,对于宠物狗的管理,实行的是“民不告、官不理”的原则,意思就是说,你家的狗如果不咬人了,那就随便你在街上遛达,政府不会来管你;但如果你家的狗把人咬了,那你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或者打针等等。所以如果你要养大金毛,首先就要承担狗狗将来可能对你自己带来的风险,以及万一咬伤别人你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当然,如果你要把金毛送人,那另当别论。不过我实在想不出有谁愿意冒这样的风险去收养一只来历不明的巨型犬。

2.如果真要把金毛带来成都,也不是不可能,只是过程会相当复杂。 我建议的方案是,找一个固定饲养的场地(这个比较难办,因为成都现在对养犬管理非常严格),办理狗证,打疫苗,给狗做绝育手术,尽量保证环境清洁卫生,减少对他人健康的影响。 然后还要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金毛到处排便,你怎么处理?每天清扫大小便?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毕竟这是只成年狗。如果是小狗还好说,你可以用报纸或尿布之类的给它收拾。大狗的话,你只能辛苦一点,每次用手纸给它擦屁股……光想到这点就能把你累垮!

尉迟之文尉迟之文优质答主

为了全面加强犬猫防疫检疫和城市犬猫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及人身健康和安全,有效预防发生狂犬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经成都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犬猫防疫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具体通告如下: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饲养犬猫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加强犬猫饲养管理,自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犬类管理办法》及《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犬猫防疫和犬猫圈养、拴养等工作。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犬猫必须严格实施免疫。狂犬病强制免疫按照农业部门制定的免疫程序对所有犬猫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犬猫防疫灭病工作,及时做好犬猫免疫。对不及时防疫和患有狂犬病的犬猫,犬猫饲养者应当主动上报和处置。发现饲养犬猫疑似狂犬病临床症状的,应当及时向农业部门报告,对疑似患病犬猫及时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转移、出售和屠宰。

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犬猫及其犬猫肉类食品运入本市行政区域内,确需运入的,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经农业部门审查核实方可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犬猫肉类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来源、去向、数量登记管理制度。

四、本市行政区域内饲养犬猫必须实行拴养、圈养,不规范拴养、圈养犬猫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犬猫饲养人应当加强对犬猫的看护和安全监管,严禁将犬猫带到非疫区、集市、广场、学校、公园游园、绿道、公共水域等公共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遗弃犬猫。

五、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犬猫诊疗机构必须取得农业农村部门颁发的《动物诊疗许可证》,使用经检疫合格的犬猫源性生物制品。犬猫诊疗病死、病害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实施无害化处理,禁止对病死犬猫进行出售、转让、丢弃和随意宰杀。

六、农业部门应当做好犬猫免疫监管、疫病监测、疫病调查和流行病学分析等工作,发现犬猫异常情况或者疑似发生狂犬病疫情的,应当依法组织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接种等控制和扑灭措施。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集贸市场、销售门店、超市等犬猫肉类食品的监管。公安部门应当配合农业部门执行监督检查、处置犬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做好物业小区犬猫管理的监督和协调工作;城管执法部门做好占道养犬、违规售卖犬猫的查处监管。卫计部门做好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预防和控制。教育部门做好在校学生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新闻宣传部门做好犬猫防疫的舆论宣传引导。其他部门做好职责内犬猫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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