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失踪可以立案吗?
不可以,对于丢失的宠物犬,公安机关一般不予立案。 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报案,公安机关会进行审查
一、发现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不予立案,并通知报案人;
二、如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确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并展开侦查工作。 对于丢失的宠物犬,属于上述情形中的第二种情况,警方应给予立安查处。 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盗窃、损毁花草树木或者野生动物等,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宠物犬被人非法遗弃或者盗走,并且查明确实应该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警方也可以依照本法予以处罚。 当然如果行为人构成犯罪,比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饲养的宠物犬,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触犯刑法,被追究刑责。
在司法实践中,对行为人的行为定罪量刑时,既要考虑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等因素,又要注意区分故意与过失的不同情形,尤其要考虑行为人对宠物犬的价值认定和侵害后果等的认识因素及意志因素。 总之,不管如何处置自己的宠物犬,都不要让它成为无人看管的无主之物,以免给坏人可乘之机。